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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办理程序公布

Release Time:2025-07-21 Read:87

为更好承接首都局社会责任,服务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畅通路地沟通桥梁,展现国铁企业窗口形象,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法》(京铁涉铁〔2025〕71号),现将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程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北京局集团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为对外服务窗口,归口管理涉铁工程相关工作,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为业主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咨询电话:010-51825984,010-51820950,010-51820690

咨询邮箱:bjjstb@163.com

微信小程序:业主单位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京铁涉铁服务)了解相关管理办法、政策信息、管理程序。


附件

一、涉铁工程的定义和类型

涉铁工程系指各类由地方(含非国铁企业)投资建设,施工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一)穿(跨)越铁路的各类桥涵、隧道、过道、油气水等各类管道、渡槽、电力(通信)线路等工程;

(二)邻近铁路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各类爆破作业,桥涵、隧道、道路、油气水等各类管道、渡槽、电力(通信)等工程以及河道改造、沟槽开挖、堤坝砌筑、基坑开挖等工程。

(三)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二、铁路安全保区及邻近工程管理范围

(一)铁路安全保护区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二)邻近工程管理范围

1.邻近铁路在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的应纳入涉铁工程管理范围;

2.邻近铁路在安全保护区以外实施的工程或相关作业,应按照《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确定其影响范围或由铁路行业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如对铁路运营安全存在影响应纳入涉铁工程管理范围;

3.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的应纳入涉铁工程管理范围;

4.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应纳入涉铁工程管理范围;

5.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应纳入涉铁工程管理范围。


三、涉铁工程办理方式

涉铁工程由地方业主单位(含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业主单位)在工程规划、立项等前期阶段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局集团公司)来函(应为正式红头文件)协商办理涉铁工程相关事宜。来函原则上应包含:项目建设意义及重要性、工程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及维管单位、项目进展及工期需求、涉及铁路线别等信息。

函送方式及地址:来函以邮政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送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收,电话010-51825183,邮编100038)

传真电话:010-51821440

涉铁工程由北京局集团公司统一受理,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或所属单位无权私自受理。


四、涉铁工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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