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地方区域协调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便于地方单位深入了解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藏集团公司)管辖地方涉铁工程办理程序等信息,快速顺畅的推进涉铁工程建设,根据《青藏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管理办法》(青藏铁科信〔2021〕301号)、《关于修订青藏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青藏铁科信〔2024〕159号)要求,现将青藏集团公司管辖地方涉铁工程的办理渠道、相关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予以公布.青藏集团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涉铁办)为涉铁工程建设的对外服务窗口,归口受理涉铁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指导业主单位办理涉铁工程相关手续。
受理电话:0971-7193820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
青藏集团公司下属青海青藏铁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藏铁服公司)为涉铁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由青藏铁服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保证安全、平等协商、依约服务的原则,与业主单位协商涉铁工程建设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涉铁工程相关手续。
受理电话:0971-7180740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祁连路10号
附件
一、涉铁工程定义、类型和依据
1.涉铁工程的定义。
涉铁工程是指各类由地方(含非国铁企业)投资建设,施工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2.涉铁工程的类型。
穿(跨)越铁路的各类桥涵、隧道、过道、油气水等各类管道、渡槽、电力(通信)线路等工程(新建、改扩建、维修);
邻近铁路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各类爆破作业,桥涵、隧道、道路、油气水等各类管道、渡槽、电力(通信)等工程以及河道改造、沟槽开挖、堤坝砌筑、基坑开挖等工程;
新建、改建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与国铁接轨工程,引起既有铁路(含既有专用线、专用铁路,下同)站场、设备改变的工程;
距离铁路1000米范围内,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采矿、采石、爆破及修建水库、水坝等工程;
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3.涉铁工程办理依据。
(1)国家、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青海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
(2)铁路规章及设计规范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国铁集团关于加强涉铁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等;
(3)公路、电力、通信、油气、给排水、热力等涉铁工程相关专业设计规范及文件:《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公路铁路交叉路段技术要求》、《公路铁路并行段设计技术规范》等;
(4)其他与铁路安全运营相关的各类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
二、涉铁工程建设模式
涉铁工程建设分为代建和代管两种模式。
委托代建模式:即业主单位将涉铁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机构建设实施的建设模式。
委托代管模式:即业主单位委托项目管理机构按铁路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协助业主单位开展协议签订、方案审查、施工配合、施工要点、竣工验收等综合协调工作的建设模式。
业主单位与青藏集团公司经开部本着公平公正、保证安全、平等协商、依约服务的原则协商确定代建或代管模式。
三、涉铁工程办理程序
1.项目申请。
业主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或为法人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军队单位除外)。业主单位应在工程规划、可研等前期阶段向青藏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现场踏勘。
接到涉铁工程申请后,涉铁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影响范围、内容,研究铁路防护方案和技术要求,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复函(因材料不齐全不具备复函条件的除外)。
3.设计文件编制。
业主单位收到复函同意的意见后,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涉铁工程设计文件。
(1)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或资质印章),内附相应资质、业绩证明。
(2)涉铁工程设计单位原则上应具备铁路工程设计相应资质和业绩,不具备条件的,应由业主单位委托具备铁路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信和业绩的单位进行技术咨询、安全评估。
(3)穿跨越铁路工程一般应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施工难度小、安全风险低的涉铁工程(除采矿、采石、爆破及修建水库、水坝等工程),在确保铁路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可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
(4)对铁路运输影响大、安全风险高、施工技术难度大的工程,须开展专项方案设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铁路工程设计资质和业绩,同时业主单位还须委托具备铁路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信和业绩的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并邀请专家审查论证。
(5)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品管道相关工程,业主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6)涉铁工程设计文件应有安全专篇,全面分析涉铁工程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科学合理、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7)设计文件应编制完整的涉铁工程设计范围的投资估算、概(预)算。设计文件编制前,设计单位应联系涉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测算涉铁费用,联系青藏集团公司土地办测算占用铁路土地补偿费,将涉铁费用、占用铁路土地补偿费及铁路既有设备设施迁改防护等费用纳入投资估算或概(预)算。
4.设计文件审查。
(1)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业主单位将审查函、设计文件、咨询(安全评估)报告及相关前置文件一并提报青藏集团公司进行审查。
(2)涉铁办收到业主单位报送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向业主单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出具审查意见,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重新编制方案设计后报审。因特殊原因未能组织审查的,及时向业主单位说明原因。
(3)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后,业主单位提报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图设计审查前置条件进行确认,并提前与青藏集团公司经开部协商确定代建(代管)模式,由项目管理机构书面提报涉铁办组织审查。涉铁办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向业主单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同时业主单位尽快向涉铁办、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图鉴修稿。施工图设计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出具审查意见,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重新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报审。
(4)涉铁工程涉及铁路资产处置的,设计阶段应由业主、设计单位与青藏集团公司相关专业协商,提出资产处置方案并将投资纳入概(预)算,资产处置方案应在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
(5)涉铁工程方案设计审批后两年内、施工图设计审批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审或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办理一次。
5.工程实施。
(1)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业主单位与项目管理机构平等协商签订涉铁工程委托代建(代管)服务合同,明确代建(代管)服务范围、项目概算、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安全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管理费用、资金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2)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业主单位尽快与青藏集团公司土地办办理涉铁工程占用铁路土地手续,与项目管理机构办理涉铁费用手续,合资铁路应与产权单位办理占用铁路土地或租用铁路槽道、管沟等手续。未缴纳占用铁路土地补偿费、涉铁费用的,直接影响涉铁工程施工手续办理。
(3)根据签订的代建(代管)合同,项目管理机构或业主单位按规定开展涉铁工程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招标工作。承担涉铁工程施工、监理、总承包、第三方检测、监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或总承包经验和业绩。
(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内审通过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审查签字后,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预审通过后由项目管理机构报涉铁办组织审定,审定通过后施工单位报青藏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审查签字盖章。其中营业线Ⅱ级施工,应提报青藏集团公司施工办组织审定。
(5)施工方案审查通过后,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应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
(6)施工单位在施工计划提报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涉铁办提交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书面申请,涉铁办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四员一长”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资格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7)施工单位委托项目管理机构上报涉铁工程施工月度、日计划,施工单位根据正式下达的施工日计划组织施工。
(8)开工前一周,施工单位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项目开工申请,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项目开工条件,填写开工准备审查表,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开工。
(9)施工单位提前3日向配合单位发送施工配合通知单,明确施工日期、天窗时间、施工地点和影响范围,以及作业内容、配合事项,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管配合下方可施工作业。
6.工程验收、交接。
涉铁工程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向青藏集团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涉铁办或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涉铁工程竣工验收。涉铁工程安全设施、配套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同步验收。涉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明确涉铁范围的设备维护、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后,方可开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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